堪心 发表于 2013-8-16 19:53:40

征集歌颂石门形象歌曲—9月15日前为歌词征集时间

为唱响“爱我石门”主旋律,由中共石门县委宣传部主办,石门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石门县音乐家协会承办,将征集一组歌颂石门、宣传石门的形象歌曲,现将有关征集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3年9月15日前为歌词征集时间
  2013年11月1日前为歌曲征集时间

  二、征集对象
  县内外所有专业及业余词、曲作者。

  三、作品要求
  1、主题鲜明,体现石门元素,具有鲜明的石门特色。
  2、内容健康、曲调优美、易于传唱。
  3、应征的歌曲须为原创作品。
  4、本次征集活动主办方拥有获奖作品的使用权,拥有本次活动的演唱、录音、录像及以本次活动名义制作的音像制品的广播、电视播出权,拥有与本次活动相关的出版和发行权。

  四、奖金设置
  一等奖一个:8000元;二等奖两个,每个4000元;三等奖三个,每个2000元(含词曲,词曲按4\6比例进行分配)。届时由专家学者组成评审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

  五、报送要求
  作品请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欢迎CD小样)其中一份注明作者姓名、地址、电话,二份隐去上述信息,也可用电子文档方式投稿。
  电子邮箱:368668233@qq.com
  联系电话:0736——5322532
  邮编:415300
  地址:石门形象歌曲征集工作办公室(石门县文化馆二楼)

堪心 发表于 2013-8-16 19:54:52

2013年11月1日前为歌曲征集时间。

苗永泰作曲 发表于 2013-8-17 16:46:46

先词后曲,很好的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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