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合肥歌唱”诗词、歌词征集评选活动
梦圆大湖名城 抒情创新高地
“我为合肥歌唱”诗词、歌词征集评选活动启事
2013-09-05中国文化传媒网
为了彰显安徽省合肥市“大湖名城、创新高地”新形象,提升合肥的文化内涵,宣传扩大合肥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讴歌合肥人民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和社会经济建设所取得的辉煌成就,激发广大市民热爱合肥、建设合肥的热情,合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面向社会开展“我为合肥歌唱”诗词、歌词创作征集评选活动。
一、活动宗旨
征集活动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以彰显合肥“新跨越、进十强”奋斗目标和展示合肥历史文化名城独有的魅力为目的,讴歌合肥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以及美丽的山水,展示合肥“大湖名城、创新高地”的发展成就,凸显新合肥的城市形象,提高合肥城市知名度和美誉度。
二、主办单位
合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三、征集范围
征集活动力求群众参与的广泛性,全国各地公民均可参加。
四、作品要求
1.主题鲜明,体现合肥的文化内涵、地域特色、人文精神。
2.言简意赅、清新流畅、贴近群众生活、贴近合肥实际。
3.能够强化市民的认同感、荣誉感和自豪感,增强城市的亲和力、凝聚力和感召力。
五、征集活动时间
活动于9月上旬启动,征稿截止日期为2013年11月30日。
六、征集方式
1.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发布征集消息。社会各界人士、广大市民均可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诗词、歌词作品发至合肥市文广新局电子邮箱(hfsysc@126.com),也可通过信函进行投递或投送。应征作品须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还须附作者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作品的电子文件。
2.应征作品须附创意说明,简述作品构思及意义,字数限定在500字之内。
3.歌词获奖作品的所有权、修改权和解释权均归本次活动主办单位所有。
4.不得抄袭或剽窃他人作品。如有抄袭、剽窃行为,一经查实,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则将全额追回,并在媒体公布。
5.所有应征稿件概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作品一旦参与征集,即表示参赛者自愿认同上述所有条款。
七、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
2013年9月4日
征稿截止日期为2013年11月30日。 支持老师,奖金不明,有兴趣的朋友就参加 应该是有奖金的,可以出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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