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首歌曲唱云南”新创歌曲全国征集活动启事,6.25截止
“百首歌曲唱云南”新创歌曲全国征集活动启事
2015-02-02 15:22:25 来源:云南网 分享至: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扎实践行“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云南音乐资源优势,推出100首讴歌彩云南、赞美新时代的经典歌曲及新美歌曲,凝聚谱写中国梦云南篇章强大正能量,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云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及云南省音乐家协会决定举办“百首歌曲唱云南”系列活动。该活动已于2014年11月下旬启动。为将活动推向深入、扩大影响,省音协决定在全国范围公开征集推选30首新创云南歌曲,特此发布有关启事。
一、组织单位:云南省音乐家协会
二、征集时间:2015年1月至6月25日截止(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三、作品要求
1.应征作品歌唱云南、歌唱时代,着力表现新时期云南各族人民追梦筑梦的思想感情和精神追求的代表性新作,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艺术感染力,思想性、艺术性及可听性、传唱性结合。
2.应征作品包括独唱歌曲、合唱歌曲及儿童歌曲等,首推汉语演唱歌曲,包括民族唱法歌曲、美声歌曲、通俗歌曲及唱法兼容的歌曲。
3.应征作品为2015年1月以后新创推出,不含改编、整理及翻唱的作品;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违者责任自负。
四、申报要求
1.全国专业、业余词曲作者均可报送作品应征,同一作者报送作品不超过两件。
2.应征作品须有录音小样,并制作成CD,每首歌曲报送5份CD,并注明歌曲名称。
3.应征作品歌谱(简谱 用A4纸打印1式5份,其中1份注明词曲作者笔名姓名(以身份证为准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其他5份隐去相关信息。
4.应征作品乐谱、歌曲小样一律不退换,请作者自留底稿;一经入选,主办方拥有非商业性永久使用权,作者享有著作权和署名权。
五、作品推选
1.征集时间结束后,适时推出30首入选作品。入选作品颁发奖金和证书,并邀请作者代表参加有关宣传推广活动。其中,一等入选歌曲3首,每首奖金3万元;二等入选歌曲6首,每首奖金2万元;三等入选歌曲9首,每首奖金1万元;入围歌曲12首,颁发荣誉证书,不发奖金。
2.作品推选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专家推选与大众评选结合,由主办单位邀请省内外专家集中推选,并组织媒体开展社会投票活动、邀请听众代表参与推选。
六、投稿方式
应征作品请以快递邮寄方式寄云南省音乐家协会。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翠湖北路25号云南省音乐家协会
收件人:杨敬波
邮编:650031
联系电话:0871—65153755/65152250/13629626332
云南省音乐家协会
2015年1月22日
http://www.ynnan.cn/html/2015-02/02/content_3583605.htm 有兴趣的坛友们可写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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