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中吟风 发表于 2015-6-17 23:27:36

万州城市形象歌词征集活动.6.30截止

万州城市形象歌词征集活动

自“三生有幸,平湖万州”确定为万州城市形象宣传语以来,我们开展了以“三生有幸,平湖万州”为主题的万州城市形象歌词征集活动。经万州区委宣传部、万州区文联、万州区音乐家协会组织评委评审并报区委领导同意,确定《平湖万州》、《平湖万州故乡情》、《万州美》入选,现围绕这三首歌词开展作曲创作征集活动。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6月30日止。

二、参与对象

区内外音乐创作者、爱好者均可以个人或单位名义参与征集。

三、作品要求

(一 以万州经济社会发展、自然美景、人民生活为题材进行创作,彰显万州城市文化底蕴。

(二 参选作品均需原创,作品形态需是完整的歌曲,兼具思想性、艺术性和地域性。

(三 具有旋律优美、易于传唱、感染力强、魅力持久等艺术特性。

(四 参选作品要注明美声、民族、通俗等音乐风格。

四、投稿方式

(一 来稿请注明真实姓名、详细通信地址、电子信箱、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纸质稿件请邮寄:重庆市万州区太白路5号三峡歌舞剧团,邮政编码:404000,信封上请注明“万州城市形象歌曲征集”。电子稿件请发至邮箱:2737363843@qq.com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3-58151272。

(二 每名投稿人投稿数量限2件以内。所有参赛作品恕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五、评选及奖励

(一 评选:将采取公众评委和专家评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最终评选结果将在我区主流媒体公布。

(二 奖励:本次征集活动评选出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

六、应征作品的权属

本次征集歌曲一经采用,其著作权、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万州区委宣传部、万州区文联所有,未经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万州区城市形象歌曲征集工作组有对其进行修改或组合性删改的权利,有权决定获奖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及使用时间,届时,不再支付创作者任何费用。

七、注意事项

(一 应征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二 应征作品不得含有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损害地区间睦邻友好关系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三 应征作品不得侵犯知识产权及其他相关权益,如发生侵权行为,后果由应征者自行承担。

(四 作者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获奖后凭身份证领取奖金。

(五 活动未尽事宜,由万州城市形象歌曲征集工作组负责解释和说明。


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宣传部

重庆市万州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重庆市万州区音乐家协会

2015年4月7日



http://www.404000.com/shizheng/2015-04-07/32223.htm

湖中吟风 发表于 2015-6-17 23:30:27

哦,这个词已经有了,剩下是曲家的事了: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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