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21-8-1 1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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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21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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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4 12: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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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妇幼保健院院歌或曲征集430
为加强医院文化建设, 弘扬医院文化和医院精神,树立良好的医疗卫生服务形象,提升医院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强医院凝聚力和全院干部员工荣誉感、使命感,经研究决定,现面向全社会有奖征集医院院歌。具体要求如下:
二、征集要求
(一)歌名:要求立题新颖、明确,寓意深刻。
(二)歌词
1.应体现医院的院训、核心管理理念、使命和愿景,体现卫生行业特点,展示积极向上的医院文化。
2.文字主题鲜明、通俗生动,且易于传唱,能够反映医院历史及现状。
3.把握时代脉搏和行业特征,体现医院文化内涵和职工精神风貌,给人以思索、启迪。
4.篇幅不宜过长,分为两段为宜,最多不超过三段。
(三)歌曲
1.旋律优美、大气,节奏明快流畅,具有鼓舞斗志、催人奋进的感染力。
2.全曲时长以4-5分钟为宜。
3.形式以合唱为主。
(四)投稿者可以只作词、作曲,或者一并作词和谱曲,如附有音乐样品(CD、DVD等者更好。
三、提交方式
投稿以个人名义或多人联名提交作品均可,作品稿件可选择下列任一方式提交:
(一)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ljing_2017@126.com,并在邮件中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二)纸质版或者刻录光盘,可直接报送或邮寄到鹿寨县妇幼保健院院办,并注明“院歌投稿”字样。邮寄地址:鹿寨县鹿寨镇建中东路53号,邮编:545600。
(三)来稿截止时间:2019年4月30日(以收到来稿时间为准)。
四、评选及奖励办法
医院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后,评选结果将电话通知作者,并在医院官方网站公示、公布。所设计的院歌一经采用,分别奖励作词、作曲者奖金3000元。
五、版权约定
(一)院歌来稿均须原创。如作品为抄袭、剽窃,或侵犯他人著作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如已领取奖金将通过法律程序原额追回,因著作权引起的第三方争议由参赛者承担全部责任。
(二)入围、录用作品,在支付相应奖金后,其所有权及修改、使用、署名、复制、发行、展览、放映、网络传播、改编等所有著作权归鹿寨县妇幼保健院所有,作者不得在其它地方使用。
(三)凡在征集截止后15日内未接到获奖采用通知的,作者可自行处理其作品。所有来稿恕不退还。
六、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鹿寨县妇幼保健院所有。
七、医院简介和医院文化核心要素附后,欢迎到院参观,可联系院办:刘静 6825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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