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衰 2019-10-14 0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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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神州歌声 于 2013-5-5 18:37 编辑
歌颂来广营赞美新生活原创歌曲有奖征集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调动生活工作在来广营地区的人民“知家乡、爱家乡 赞家乡”的热情,增强地区凝聚力,展示地区良好形象,现地区文化服务中心、团委联合开展“歌颂来广营 赞美新生活”来广营地区原创歌曲有奖征集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宗旨
以举办有奖征集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激发地区群众参与来广营地区建设的热情,征集评选出一批内容健康,旋律优美,特色鲜明,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优秀歌曲,并择优选出一支歌曲作为“来广营地区之歌”在全地区推广。
二、参赛要求
(一 参赛对象:社会各界词曲专家及词曲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不限年龄、职业。可 1人独立参赛,也可2人联合参赛。
(二 创作时限:公告发布之日至2013年5月10日
(三 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是完整的歌曲作品,单独提供词作或者曲谱的不列入评选。
2.主题鲜明,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歌颂来广营地区的发展成就,展现来广营地区经济社会特点,表达对生活工作的这片土地的热爱。
3.作品力求歌词生动、旋律优美、易于传唱,即“好听,好唱,好学,好记”。
4.歌曲一律采用简谱记谱法,用A4纸打印或工整抄写。
5.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如有侵权行为,责任自负。
6.作者投稿参与此次评选活动,即表示同意主办方对其报送作品的所有形式(包括曲谱、音像资料等 拥有商业用途之外的一切使用权。作者享有著作权和署名权。
三、报送方式
作者把完整的歌曲作品以曲谱的形式报送到新街坊社区居委会,参赛歌谱用A4纸打印或者工整手抄1份,其中注明词曲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创作简历。欢迎作者提供歌曲录音小样。参赛作品歌曲录音小样、曲谱一律不退回,请作者自留底稿。
四、评选原则与程序
本次大赛的作品评选将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
五、奖项设置
1.本次大赛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名。
2.主办方将对获奖者颁发奖品和证书,并将评选结果在来广营报和网站上公布。
六、报送、评选、颁奖时间
1.报送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10日
2.评选时间为:2013年5月11日—5月31日
3.颁奖时间为:2013年6月
作品报送地址:新街坊社区居委会(佳兴园小区605-A-101
联系人:燕娟
联系电话:84945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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