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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之歌征集
发布日期: 2013-06-08
各市(州 质量技术监督局及计量技术机构、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计量文化建设和宣传,以文化引领计量事业发展,质检总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征集“计量之歌”。为积极响应总局号召,增强计量系统的凝聚力、自信心和自豪感,省质监局组织系统内外开展“计量之歌”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
(一 歌曲贴近计量生活,能够体现计量工作的特点,易上口,易传唱,原则上以原创作品为主,可词、曲同报,也可只有词。
(二 报送作品不得有侵权行为,作品发表后由此引发的法律后果,由作者承担;质检总局计量司、省局计量处有对报送作品的修改、汇编、展示、演出及公开发行的权利。
(三 所有征集作品请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单位、职务以及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二、征集时间
从2013年6月7日起,至2013年7月20日止。
三、组织要求
(一 各单位要积极参与此项活动。省局领导高度重视此次征集活动,各市(州 局、各市(州 计量技术机构、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各有关企事业单位要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此次征集活动,并对选报的歌曲进行初审把关,保障作品的原创性和高质量。
(二 要确保上报作品的数量。省局领导要求,各市(州 局、各市(州 计量技术机构、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上交至少1部作品。
(三 要按要求及时上报。上报的作品,要以单位名义集体上报,采用电子邮件形式,统一使用word文档,A4纸,标题为2号方正小标宋体,正文为3号仿宋字体,行距固定值为30磅,页边距为上3.7,下2.7,左2.7,右2.7。各单位组织上报作品应填写报送作品统计表,参见附件,将附件和作品压缩打包同时发送至 [rl=mailto:jljlc8523@sina.com]jljlc8523@sina.com[/rl] 。
本次“计量之歌”征集的作品,省局将组织上报质检总局,总局将对征集的作品进行评选,从中挑选出一首优秀作品作为全国计量系统的“计量之歌”。对获选作品,省局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省质监局计量处联系人:韩丹;
联系电话:0431-85237188。
附件:各单位报送作品统计表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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