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中学历史悠久,溯源可以到1922年休宁县立海阳中学校成立。近百年风雨沧桑,承载了无数的光荣与梦想;近百年春华秋实,承载了无比的璀璨与辉煌;历史积淀下来的厚重的海中精神一直延续至今。 校训、校风、教风、学风、校歌及校徽,是体现一所学校办学理念、治学精神、办学传统及学校形象的重要符号和标识,是学校精神的灵魂和校园文化的核心,也是体现学校特色、凝聚人心、激励师生开拓创新的精神旗帜。现就征集我校校训、校风、教风、学风、校歌及校徽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校师生、广大退休教职工、校友及关注海中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征集内容及要求 (一 校训、校风、教风、学风: 1、表述要求清新高雅,彰显学校特色,文化感强,有精神震撼力; 2、内涵丰富,寓意深远,有较强的昭示力和凝聚力; 3、语言精炼,准确生动,朗朗上口,简明易记; 4、作品应注明构思意图,如有典籍请注明出处,并阐释其原义和时代内涵。 (二 校歌 1、歌词格调高雅,语言优美,简洁易记,能充分体现学校特色、办学理念和价值追求,能展现我校师生健康向上、充满青春活力的现代气息和求真务实、团结奋进、积极进取的精神面貌; 2、谱曲要欢快鲜明,富有朝气,旋律优美动听,便于传唱。 四、投稿方式及注意事项 1、投稿请以书面或电子版形式投送,来稿应注明作者姓名、详细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自留底稿; 2、联系人:汪志海 ;联系电话:(0559 7518980、13855903724 ;电子邮箱:[rl=mailto:344958443@qq.com]344958443@qq.com[/rl];地址: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休宁海阳中学工会办公室,邮编:245400; 3、截止日期:2016年4月30日(以邮戳日期为准 ; 4、作品应保证独创性,不得抄袭; 5、学校成立评审小组,评选出入围作品并在学校网站、校刊、校园宣传栏上进行公示,进一步征求意见和建议后,再最终确定入选作品,以学校文件形式颁布。 五、奖励办法 校训、校风、教风、学风、校歌及校徽各设“入选作品奖”一名和“入围作品奖”若干名,给予作者相应奖励,并颁发获奖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