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同圆中国梦•弘扬红色文化”歌曲征集评选活动通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福建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和弘扬工程实施方案》(闽委宣[2016]70号)的部署要求:开展红色文化征歌评选活动,推荐优秀歌曲纳入“中国梦”主题新创作歌曲。福建省音乐家协会围绕“红色人物、红色遗址、红色事件”等历史范畴,举办“同圆中国梦·弘扬红色文化”歌曲征集评选活动,进一步在全国范围内打造福建红色音乐文化品牌,唱响福建红色歌曲精品。
一、活动宗旨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聚焦中国梦的时代主题,传承红色文化、发扬红色传统,推动红色文化的传播,创作出一批表现反映红色文化、弘扬中国精神的优秀原创歌曲,并通过此次征集活动,把优秀原创歌曲的影响面扩大到全社会。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福建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福建省音乐家协会
歌曲征集活动将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组委会由主办方领导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审定活动方案,确认、发布评选结果并出席相关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方案,处理日常事务及与征歌活动相关的所有组织筹备工作。
三、征集作品要求
征集作品应以“红色人物、红色遗址、红色事件”为题材,讲述革命战争年代如火如荼的故事,歌颂老一代无产阶级革命家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及一往无前的革命乐观主义精神,弘扬极具革命历史意义的红色摇篮文化。
征歌活动提倡作品的形式、体裁及风格多样化,强调思想性、艺术性、可听性较完美的结合。应征作品仅限于2016年1月1日以来创作的、未在国家级征歌活动中获奖的原创歌曲作品。
作者须保证对作品享有完整版权,提交作品参选即视为授权主办方拥有作品的非商业宣传推广使用权。若作品侵犯著作权等有关法规,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所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四、活动时间
2017年6月1日至2018年2月15日。
五、活动形式
(一)征集时间
1.歌词征集:即日起至2017年9月15日。之后,从参评的歌词中评出入选作品50首,刊登于福建省音乐家协会官方网站及《福建音乐界》等刊物供曲作者谱曲。
2.歌曲征集:20 17年11月15日至 2018年2月15日。选用50首之外的歌词谱曲也在征集范围内。
(二)主办单位将在音乐网站、福建省音乐家协会官方网站、《歌曲》刊物以及福建音乐界期刊对该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广泛动员,拓宽、便捷征集渠道。
(三)组委会将向团体会员行业协会发文,征集优秀作品,进行系统内征集。
(四)对获奖作品,进行编配、整理和制作,出版CD 专辑。进行重点推广宣传,并储备报送参评国家级的歌曲征集评选活动。
六、活动步骤
音乐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分为初评、复评和终评。
七、评奖方式
征集评选活动分为初评、复评和终评。将评出优秀作品十首、入选作品十首,颁发证书。优秀作品10首颁发奖金,每首10000元(含税),创作词曲作者按4:6 的比例分配奖金。
八、投稿方式
作者须从福建省音乐家协会官方网站(网址
www.fjyyjxh.com)下载作品登记表和作品版权授权书,按要求填写后,连同
曲谱寄至福建省音乐家协会“同圆中国梦·弘扬红色文化”歌曲征集评选活动办公室。
应征作品采用简谱、五线谱,A4纸打印,一式11份,其中一份须注明作者姓名、单位、通讯地址、邮编、创作时间和联系方式,[url=mailto:%E5%B9%B6%E6%8A%8A%E4%B9%90%E8%B0%B1%E7%94%B5%E5%AD%90%E7%89%88%E5%8F%91%E9%80%81%E5%88%B0%E7%94%B5%E5%AD%90%E9%82%AE%E7%AE%
B1fjyyjxh@163.com]
并把乐谱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fjyyjxh@163.com[/url],每位作者限报2首作品,歌曲作品尽量提交成品音响或小样(须是WAW和MP3格式)CD 一式两份。
联 系 人:陈 湧
联系电话:0591-83712842
通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11号省文联大楼209室,邮编:350025。
九、宣传推广
主办单位将推荐获奖作品在中国音乐家协会网、百花文艺网、福建文艺网、福建省音乐家协会官方网站以及《歌曲》等国家核心刊物进行刊发宣传,并在电视台、电台、网络等媒体进行推广。
福建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福建省音乐家协会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