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兄 发表于 2013-1-4 10:51:47

我再强调一次,第九条的内容必须改。
凡是过分强调单方权利或义务的条款,都不应该出现在正式的版规中。
这个事无须打哈哈,我持续关注。

小镇烟火 发表于 2013-1-4 12:56:18

支持新规,更支持用心面对论坛现状的朋友。三分写七分悟,人人用心写,这里才能更精彩。

竹子 发表于 2013-1-4 14:40:35

师兄 发表于 2013-1-4 09: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支持论坛整风。更希望看到众多版主以身作则。

别的我都同意,仅对第九条提些异议吧。先录原文如下: 九、 ...

九、会员与斑竹之间要相互尊重。会员对斑竹有意见,不能协调的,可向论坛管理员申诉,但不得随意谩骂或人身攻击,违者做封号处理。斑竹对会员有意见,应积极沟通解决,不得轻易封号,一旦需要封号的必须在论坛事务板块发帖说明封号原因,申请封号。
第九条修改如上。欢迎大家一起修改完善我们的版规,让论坛走向正规化。

竹影依依 发表于 2013-1-4 15:19:58

支持。不过,像我这样想来又没时间常来的,会不会被加入黑名单啊?

长青藤 发表于 2013-1-4 18:09:57

感谢版主新规出台,如果我能有获有得,首先感谢的是本网站,支持版主规范活动。

八戒 发表于 2013-1-6 15:48:35

八、对于那些发了作品就走人不回复自己和他人帖子,不交流的会员列入音核黑名单,凡是列入黑名单的会员,版主将不回复其所有帖子,黑名单会员的歌词也不能入选每月十佳词作品,不能参与论坛任何活动。

我以前是比较喜欢跟大家交流的 因为正是那些真诚的交流中让我学到了很多 我在这先感谢那些给过我帮助和支持的朋友们
不过我也正是因为爱说实话 反而得罪了一位大仙从而触及到了某个小圈子 最后引起了蝴蝶效应 到头来弄得我是一脑门子官司xx的 其实我觉得音核不错只不过那些小圈子是一个顽疾 。。

堪心 发表于 2013-1-14 15:49:44

支持新版规,希望音核的世界更加精彩,也希望音核的氛围更加温馨。
弱弱问一句,因为时间忙的关系,有空才来发个贴子的,这不会被拉黑吧。

丽娜 发表于 2013-1-15 01:25:09

很高兴我们的论坛越来越正规化,大风哥辛苦了!提建议的同学们辛苦了!新年新气象,支持新版规,如采纳好建议版规更完善就更好了!

小庄子 发表于 2013-3-11 18:51:27

北风哥辛苦啦。嘿嘿

一无所有 发表于 2013-3-13 12:01:24

很好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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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歌词版新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