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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5 15: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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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响北疆呼和浩特主题歌曲
“唱响北疆”呼和浩特主题歌曲全国征集评选活动启事
呼和浩特文艺 
歌曲征集为全力完成好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聚焦建设北疆文化,大力弘扬蒙古马精神和“三北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激励全市各族干部群众心手相牵、守望相助、团结奋进,讲好青城故事,建设美丽家园,特举办“唱响北疆”呼和浩特主题歌曲全国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01活动主题“唱响北疆”呼和浩特主题歌曲全国征集评选活动
02组织机构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呼和浩特市音乐家协会
03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5月30日
04征集对象全国词、曲专业创作者,编曲、录音及演唱者(含歌手、音乐制作人)和业余爱好者。05征集要求
(一)征集评选作品歌词生动,曲调优美优美、易于传唱的原创歌曲,用音乐展现呼和浩特历史文化、自然景观、风土人情、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城市精神等,多维度展现“北疆文化”在丰富多元的中华文化中的亮丽颜值。
(二)作品形式包括歌词、歌曲、编曲、录音、演唱等,音乐风格不限,每个参赛者可以同时报送多个作品形式,本次征集活动采用线上提交报名资料及参赛作品的形式。具体要求如下:
1、作品契合本次活动主题,音乐风格不限,立意新颖,感情真挚,内容真实,朗朗上口,富有感染力;
2、参赛者需提供完整、准确的音乐作品,WORD文档版需有作品简谱或五线谱,并注明(作词、作曲、编曲、录音、演唱等信息)。作品时长原则在4.5分钟以内(不少于3分钟),歌曲格式为MP3、WAV格式,声道为立体双声道,频率为44100Hz,比特率为16 Bits,码率为1411kbps及以上;
3、参加本次活动的音乐作品(不接受纯音乐作品),参评作品为新创作或未曾发表的原创作品,重新编配翻唱作品不纳入征集范围;参评作品不得有侵犯第三方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等侵权行为,违者主办方将取消参评资格,追回获奖证书和奖金。由此引发一切责任均由作品提供者承担;
4、主办方对入围作品拥有非商业永久使用权和著作权。作品参评,即视为投稿者同意主办方组织开展对作品及重制版本作品的演出、MV制作推广和出版、发行及音像出版工作。
5、所有征集作品均不退稿,请参评者保留好原始文件。参评者参与本次活动即视同承认本规则。
06评选流程
1、初评阶段
按照征集要求对所有作品进行初评筛选。
2、复评阶段
邀请评审专家对入围作品进行专业评审,确定入围歌曲。
3、公示阶段
公布入选作品,在呼和浩特文艺等平台进行公示
07奖项设置
(一)评选最佳歌曲1首
(二)评选优秀歌曲5首
最佳歌曲每首作品稿酬30000元,优秀歌曲每首作品稿酬6000元。入围作品颁发证书。稿酬所涉及的税费由作者个人承担。每个奖项可根据实际情况允许空缺。
08投稿方式
所有参评歌曲及文字信息等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需注明“呼和浩特主题歌曲征集+作品名+投稿人姓名”。文字信息包含歌曲名称、词曲作者、联系方式、身份证号、工作单位。
邮箱:hhhtsyyjxh2622@163.com
联系人:王刚
联系方式:13947109941
呼和浩特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呼和浩特市音乐家协会
2024年3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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