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衰 2019-10-14 0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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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建德教师之歌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直属学校(单位 ,镇(街道 教办,乡镇(街道 中心学校、初中、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民办学校:
为了进一步增强教师的职业自豪感,展示我市中小学教师积极向上、献身教育的精神风貌,进一步在全市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市教育局、教育工会决定开展“建德教师之歌”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刻画教师形象,抒发教师情怀,表现教师追求,促进教师职业认同,激发教师职业热情,形成、倡导并传承教师的核心价值观,展示、宣传教师的魅力和风采。
二、征集内容
1.歌词。
2.歌曲。
三、活动时间
第一阶段:歌词征集。2013年6月启动,2013年9月底截止。参赛作品须在9月30日之前上交到市教育工会。
第二阶段:歌曲征集。在公布入选歌词以后开始,具体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四、作品要求
(一 歌词主题鲜明,诠释建德教师精神,刻画建德教师风骨,意境深远,文句有表现力。
(二 歌曲能完美表现歌词的主题和意境,旋律富于美感,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易于传唱。
(三 歌曲创作形式可以是独唱、重唱、表演唱、组唱、合唱。
(四 参评作品首页左上角必须标明“建德教师之歌(歌词 ”或“建德教师之歌(歌曲 ”字样。参评作品上交的纸质稿一式3份,排版一律采用A4型版面,按标题、单位名称和作者、正文顺序行文。标题使用2号宋体字,单位名称和作者使用3号楷体字,正文使用3号仿宋体字。作品结尾须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五 在报送书面稿件的同时,发送邮件至[rl=mailto:304528221@qq.com]304528221@qq.com[/rl],邮件主题写明报送单位名称和教师之歌征集。
(六 所有作品必需原创。作者须承诺应征词曲不涉及抄袭、剽窃等著作权纠纷。
五、奖项设置
歌词和歌曲创作各设金奖一名,银奖二名,铜奖三名,优秀奖若干名。评选结果将在建德教育信息网上公布。词曲皆优的作品将作为建德市教师之歌。
六、其他事项
作者按有关法律享有所创歌曲的著作权。但应征作品入选后,主办方有权邀请有关专家对作品加工修改,并享有对入选歌曲的使用权、复制权(印刷、录音、录像 发行权、表演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七、组织机构
本次活动设立组委会。
主 任:郑志华
副主任:邵益娟
汪增祥 丁能全 王 征
成 员:郭惜华 杨志平赖国法 翁化彦 危丽芳 程 遥
各学校接通知后,要宣传发动、组织落实,把征集教师之歌活动作为师德教育的重要载体,认真组织教职工进行创作、评比和推选。各校在评比的基础上,选送1-2篇优秀作品报送至市教育工会。
联系人:程遥
电话:64714067
64728049
建德市教育局 建德市教育工会
201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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