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奖征集中央财经大学校歌歌词的通知
2013-7-25 11:48:00中央财经大学各单位、部门:
校歌是一所大学的文化符号,是大学文化和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推动文化建设,学校决定创作新时期校歌,从即日起开展校歌歌词的有奖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校友及关心中央财经大学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征集时间
7月20日至9月30日。
三、歌词要求
1.能够体现我校办学理念和基本校情,具有较为鲜明的个性、特色;
2.歌词优美、简洁,易懂易记。
四、评选程序
1.成立校歌歌词评选专家组,对征集到的作品,专家组经过初选提出推荐作品名单。
2.推荐作品在校报、校园网上刊登,供师生评议,广泛征求意见。
3.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专家组再次进行评选,确定采用奖、入围奖、纪念奖等奖项。
4.邀请专家对入围作品进行修改,报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确定中央财经大学校歌歌词后,聘请专业作曲家进行谱曲,最终形成中央财经大学校歌。
五、奖项设置
1.本次活动设立作品采用奖、入围奖、纪念奖。
2.凡投稿者,均获取纪念品一份。
六、投稿方式
1.书面投稿或email投递均可。书面投稿需用a4纸打印,并在信封注明“校歌征集”字样;email投递以“校歌征集”命名邮件主题。
2.投递作品需附简要创作说明及作者基本个人信息,包括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详细地址及邮编。所有稿件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3.投稿形式不限,可以个人形式投稿,也可集体投稿。个人或集体投递的作品数量不受限制。
4.投稿截止日期:2013年9月30日(邮件以邮戳日期为准)。
六、权责说明
1.来稿必须为未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如涉及抄袭、侵权等行为,由作者本人承担责任。
2.学校对所有应征作品拥有修改、采用或部分采用的权利(若不同意,请予说明 。
3.对入围作品,除署名权外的所有著作权归中央财经大学所有。
七、联系人和联系方法
联系人:中央财经大学党委宣传部武老师
地址:北京市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党委宣传部(100081
电子邮箱:cfepai@163.com
特此通知。
宣传部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八日
编辑:xq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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