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12-26 15:34:15 来源:宝坻周末 编辑:宝天下 595人阅读 评论(0) 我要评论 字号:T / T
宝坻自古为京畿重邑,钟灵毓秀,人杰地灵。秦城古地吟唱着宝坻的春秋风云,水乡稻浪咏怀着宝坻的开放辉煌。而今宝坻,惠风和畅,经济繁荣,已成首都重要门户,环渤海璀璨明珠。为进一步展示宝坻的崭新风貌,弘扬宝坻的优秀传统文化和人文生态环境,推动宝坻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秦柳》编辑部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征集歌唱宝坻的歌词。
一、征集范围:
此次活动面向全国专业、业余歌词作者。
二、要求:
应征歌词主题为歌唱宝坻。凡充分融入宝坻元素,反映和描写宝坻自然风光、地域文化、历史传统、人文精神的歌词均在征集之列。
应征作品须为原创。作品形式、风格不限。作品力求主题鲜明,语言优美、生动、精练,节奏明快,情感真挚, 凸显宝坻特色,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强烈的艺术感染力,适宜广大人民群众接受和传唱。
三、作品报送时间及要求:
1、电子邮件报送:作品发送至电子邮箱: qinlizazhi@163.com。“主题”栏注明“宝坻之歌”,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信函报送:来稿请邮寄至宝坻区文广局《秦柳》编辑部,地址:宝坻区商业街8号,邮编:301800,以当地邮戳为准。
3、来稿需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地址、联系电话。
4、征稿起止日期:2014年1月1日至4月30日。
5、联系电话:022-29228154;联系人:赵祥云 李楠
四、评选和奖励办法:
1、作品征集结束后,主办方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歌词分别评选出金歌奖、银歌奖、铜歌奖若干。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相应奖金。
2、《秦柳》杂志、宝坻文化旅游信息网将集中刊发获奖作品。
3、获奖作品中的部分优秀作品将在区内外主要媒体刊登、发布,广泛宣传,征集意见,进入为歌词谱曲阶段。
五、其他:
1、应征作品或用于创作的素材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
2、入选作品的著作权、修改权和使用权等属承办单位所有,承办单位有权对入选作品修改和使用,作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
3、组委会有权组织获奖作品的出版、录制、举办音乐会等(作者享有署名权 。
4、本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归《秦柳》编辑部。
《秦柳》编辑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