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22-6-29 1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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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东部公园之歌”征集评选活动启事
灵秀山水,诗画福地。浩瀚的钱塘江之源,孕育着一方神奇山水----开化。千年古城,三省交汇,根宫佛国,醉氧古田,龙顶留香,古村清韵……怡情最美源头风景,放歌国家东部公园,为展示国家东部公园的美好形象,决定面向全国开展“国家东部公园之歌”征集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作品要求
1.歌词:
①围绕国家东部公园主题,反映开化优美的自然景观、悠久的人文历史,展示国家东部公园独特的魅力和美好形象等相关题材的歌曲作品。
②作品风格与体裁不限,要求内容健康,词句生动,雅俗共赏。
2.歌曲:
①特色浓郁、风格鲜明,旋律流畅、优美动听。
②简约大气、主题集中,易于传唱、易于普及。歌曲时间长度一般不超过4分钟。
③歌曲形式不限,独唱、重唱、齐唱、合唱均可。
3.作者提交的作品及音像资料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和其他知识产权。
二、征集对象
本次征集面向全国及海内外人士,凡有意参加征集活动的专业词曲作家或业余词曲作者均可。
三、征集方式
1.报送方式:作者需填写完整报名登记表(附后)(纸质版、电子版均可)。
2.每位作者限报3首。
3.歌词作品一式六份,用A4纸打印或抄写,截稿时间2014年5月10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4.歌曲作品一式六份,采用简谱记谱,用A4纸打印或抄写,有条件的可附送小样(格式CD、MD、VCD、wav、mp3均可),截稿时间2014年7月10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四、征集步骤和评选方式
本次征歌分歌词征集、曲谱征集、专家评选三个阶段进行。
⑴ 2014年3月25日—2014年5月10日为歌词创作征集阶段。3月25日前除在开化新闻网外同步在浙江在线([rl]http://www.zjol.com.cn/[/rl])、《都市快报》、浙江音乐网([rl]http://www.zjmsic.com.cn/[/rl])、开化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rl]http://khwh.gov.cn/[/rl])、《今日开化》、开化电视台等有关媒体、网络发布公告,广泛宣传征集活动,收集汇总应征歌词作品;歌词征集截稿后,经词作专家评委先行评选出若干首歌词作品在开化新闻网、浙江音乐网上公布歌词,供作曲者选择谱曲。
⑵ 2014年6月1日—2014年7月10日为歌曲创作征集阶段。国家东部公园之歌的作曲一般应选用公布的歌词谱曲,但对未参与本次歌词征集但又确实优秀的词曲结合作品也予认可。
⑶ 2014年7月11日—2014年7月31日为歌曲评选阶段。歌曲征集截稿后,由知名词曲专家组成评委会,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并组织市民投票评选入围作品,结合专家评选,决定最后奖项。
五、奖项设置
通过征集,评选出国家东部公园之歌作品1首,奖金4万元;入围奖作品6首,奖金各1万元。
词曲作者按4:6比例分配。多人作词、谱曲的同一首歌词不重复奖励。
六、相关说明
1.本次征集活动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本次活动组委会将设立由有关专家组成的评选委员会,按规定程序评选。
2.有关开化县情、国家东部公园的文字、图片、视频介绍可登录以下网站查询:开化新闻网([rl]http://khnews.zjol.com.cn[/rl])
3.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获奖作品的使用权、修改权和解释权均归本次活动组委会,作品的版权归属主办单位,作者享有该作品的永久署名权。所有应征稿件概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4.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对于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参赛者,一经查实,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
5.作品一旦参与征集,即表示参赛者自愿认同上述所有条款。
6.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国家东部公园之歌征集评选活动组委会。
附:“国家东部公园之歌”歌曲征集评选活动作品报名登记表
报送地址:
浙江省开化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开化县城关镇江滨北路8号)
“国家东部公园之歌征集评选活动办公室”
邮编:324300
联系电话:0570-6014785 13587111203
联系人:汪佳、张静邮箱:13587111203@163.com
国家东部公园之歌征集评选活动办公室
2014年3月24日
[rl]http://khnews.zjol.com.cn/khnews[/rl] ... /26/01782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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