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和美家风”主题歌曲
家风是一个家庭或家族的传统风尚,体现着家庭或家族的价值观,是我们立身做人的行为准则,是社会和谐和现代文明的基础。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建设和谐社会、倡导良好家风家训,重庆市永川区启动了“和美家风乐万家”系列活动,通过“和美家风”建设,带动“醇美乡风”和“尚美社风”形成,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沃土。现将面向社会征集“和美家风”主题歌曲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品要求
(一 歌词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宣传好家庭、好家风、好家教,营造向善向美、崇德重义好氛围。歌词内容要有故事性,易懂易记。忌简单的人物、景观、典故堆砌。鼓励不拘一格,大胆创作;
(二 作品要思想健康、旋律优美、风格新颖,易于传唱,贴近生活、贴近时代;
(三 作品是未出版、发表及公开表演过的原创作品,不得抄袭或改编其他歌曲,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四 作品报送时应该含有歌曲简谱,可附送录音小样;
(五 投稿作品均需附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单位、联系方式、邮箱、联系地址等。
二、征歌截止日期 2016年6月30日
三、评选方式
本次活动将设立由有关专家组成的评选委员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规定程序评选。
四、奖项设置
活动设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3000元;三等奖4名,奖金各1000元;优秀奖10名,颁发获奖证书。视作品质量,奖项可空缺。
五、相关说明
(一 每位作者限报3件作品,并提供曲谱(A4 一式7份,投稿作品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二 参赛作品的使用权归主办单位和作者共同拥有,主办单位有权在各项宣传活动中免费使用;
(三 获奖作品的使用权、修改权和解释权均归本活动主办方,获奖作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四 凡涉及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对于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参赛者,一经查实,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
(五 作品一旦参与征集,即表示参赛者自愿认同上述所有条款;
(六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市永川区“和美家风”主题歌曲征集评选活动主办方。
六、报送方式
作品可以信函、邮件等方式。邮件报送地址: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大道191号区委宣传部“和美家风”主题歌曲征集评选活动办公室(收 ,邮编402160,联系人:胡远莉 陈 于,联系电话:49500716 49806670;
电子邮件报送邮箱:[rl=mailto:ycxcbxck@126.com]ycxcbxck@126.com[/rl],投稿标题为“和美家风”歌词征集+歌曲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