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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 我是你手中的一捧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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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0-4-6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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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6-21 21:05: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你手中的一捧沙
    作词:歌王
    曲编唱:joy

    多情的我 是你手中柔柔的沙
    温柔的你 为何不想听我深情的表达
    我只想亲吻你那绯红的脸颊
    真爱的祈求 竟被你冷酷无情地抛洒

    无情的风 吹走这捧柔柔的沙
    粗心的你 为何没发现我眷恋的泪花
    任凭那狂风带着我浪迹天涯
    浪漫的爱情 就这样被你的无心扼杀

    心儿知道 你的心里 已有了个他
    泪花知道 你要的幸福 我给不了
    苍天知道 我的天空 被你占据了
    大地知道 你抛下我后 沙漠出现了

    我是你手中的一捧沙 握得太紧 会从你指缝滑下
    我是一捧沙 放开了手 我为失去你把嗓子哭哑
    我是你手中的一捧沙 一捧随风飘逝的沙
    我只想被你捧在手中 不想再浪迹天涯

    注:因为这首歌我唱的不好,所以还要请论坛的高手来帮忙演唱(男女都行 ,如果有喜欢的请和我联系,我的Q:834082784.谢谢

    我是你手中的一捧沙.mp3

    5.34 MB, 下载次数: 43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6-22 11:38:3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首歌的副歌部分演唱节奏太抢,提请joy修改一下,看能不能不要把一整段歌词放在一个小节里演唱?提议适当多增加一些小节。这首歌还需要进行一些技术性的处理,不然太平淡了。建议如下:第一遍可以不做大的改变,只是演唱节奏稍微放缓慢一点点(主指副歌部分,其它地方还可以 但在最后一遍复唱到高潮部分的“我是一捧沙,放开了手0000(从‘放开’开始起高音,到‘了~手’字增高音到最高点突停,四个休止符 然后‘我为失去你把嗓子哭哑----’(四延音 然后在结尾倒数第二个‘天’字上采用‘回音’进行处理。”

    希望老师采纳!不然词作者将行驶自己的权利。还望海涵!
  • TA的每日心情

    2020-5-1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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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0-6-22 12:46:56 | 显示全部楼层
    joy这歌的音域好宽。。。很考验歌者。很想再听谁的一版。
    支持joy。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4-23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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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6-22 16:45: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大津 于 2010-6-22 16:57 编辑

    [qote]这首歌的副歌部分演唱节奏太抢,提请joy修改一下,看能不能不要把一整段歌词放在一个小节里演唱?提议适当多增加一些小节。这首歌还需要进行一些技术性的处理,不然太平淡了。建议如下:第一遍可以不做大的改变,只是 ...
    哥王 发表于 2010-6-22 11:38 [rl=http://www.zh-zi.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88018&ptid=11171][/rl][/qote]

    歌王,我想问一下,你说的词作者的权利是什么?
    我不知道你和JOY开始是怎么沟通的,我只是觉得你最开始选择了跟JOY合作,就肯定认可了他的感觉和风格,现在你在作品出来后提出这样修改,这也许是你不知道制作需要耗费的精力和体力,你的要求该一开始跟他沟通好再开始制作。这样修改,几乎等于重新制作。
    另外,我知道你是付钱请JOY制作的,这个费用是制作费,并不是创作费。曲作者跟词作者一样是需要灵感和自己的情感表达的,我觉得一首歌曲的旋律创作是要充分尊重一下曲作者的感觉和劳动的。如果你自己有曲的小样,干脆直接找他制作就好了,不要让他来作曲。这样等他做出来,你觉得跟你脑子里面想象的不一样,然后提出这种大幅度的修改意见是不应该的。
    而且,流行歌曲有他一定的规则,听众的接受的时间大概是三分半到四分半长度的,如果超出了,一般听众就会觉得听着辛苦,或者感觉过于拖拉,这首歌词,我不能评论好坏,但就格式来说,属于比较长,字数比较多的那类,这类格式,一般作曲在构思的时候,肯定是要将音符安排的比较紧凑,这并不妨碍感情的抒发,不一定慢速度的歌曲才能抒情。要是多加小节,第一,歌手在演唱的时候气息肯定不够用;第二,后面还剩下那么多的词该怎么安排?毕竟要整个歌曲听起来完整统一,小节数两个段体不一样,会让听众觉得歌曲前后不平衡。哪里安排高音,哪里安排休止,这些都是要遵循歌曲进行的功能和段落结构还有节奏,你这样的提议,感觉真的,如果是我,是没法修改或者干脆剪掉一些歌词。
    最后,歌曲写出来制作好,是为了找到一个好歌手好好的表达,如果歌曲写的绕嘴,或者旋律不通顺,不符合演唱习惯,那么,再好的歌手也不能很好的表达。

    说了这么多 ,有些乱,呵呵,希望对歌王以后的创作有些帮助。
    这首歌,整体的词曲配合是比较贴切的,情绪和功能走向也很舒服,我觉得算是写、做的中规中矩的一首作品。支持二位的作品。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6-22 18:59:19 | 显示全部楼层
    大津老师您好!你说的这些只是你作为你们都是这个网站同事关系说的话。音乐制作方面不是只有你们几个人懂,我说的这些制作调整在一般的音乐制作软件里也用不了多少时间,比如:Adobe Adition这种最普通的音乐制作软件就可以。只是重新唱一遍小样而已,有那么难吗?
    什么循规蹈矩?你听谁说了音乐作品不能自由发挥必须要套在什么样的框框里?你老师是这样教你的?你看如今那首中规中矩的歌火了?什么词太长难做,别把自己当成神——神圣不可冒犯,让你修改一下就是挑战您的权威!这首词有周杰伦的《双截棍》长还是有刀郎的《2002年的第一场雪》长?嫌长了不能少复唱一遍吗?
    请问各位老师:作为词作者难道我听出有不妥的地方提出修改一下的权利都没有了吗?你可以设身处地替别人想想,虽然伍佰元钱不算多, 如果是您的作品让他做,您听出那里有问题需要修改一下,你会如你所说就这样不修改算了吗?而且我也没有完全否决JOY老师的作品,只是建议修改一点点,他却一点修改意见都不接受……
    大津老师你认为这首歌这样做的比较贴切比较舒服?我找了五个人听了都说不好听,还贴切舒服!那你敢保证这首歌就这样能卖出去吗?两万元给你你要不要?
    对了,你问我怎么行驶词作者的权利。我现在回答你:1、如果你们不做修改,我有权利恳请你们退还我的制作费。2、如果你们不退,我有权上诉你们这个网站“诈骗消费者”,所有QQ记录和网站记录我都复制下来了。我想我也属于消费者吧!还有,如果你们不做修改,这首曲我将自行修改,然而曲作者就不可能再是JOY老师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6-22 20: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大家不要急 协调下~!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4-23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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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6-22 21: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大津 于 2010-6-22 21:06 编辑

    歌王你好,请你不要生气。
    第一,我和JOY非亲非故。
    第二,如果说像你说的那样修改,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录音软件能够解决的问题,修改音高和增加小节,加休止,都是要修改编曲的。
    第三,我说了那些,主要是告诉你一些也许你不太了解的制作方面的东西。
    第四,你给JOY的是制作费,是制作伴奏编曲的费用,并不是创作旋律的费用。
    第五,我并不收购歌曲,再者,情歌现在不好卖。
    第六,咱们说歌曲,这和论坛并没有关系。
    第七,我并没有恶意,如有冒犯的地方,请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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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慵懒
    2020-3-14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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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6-22 22:37:52 | 显示全部楼层
    哥王朋友,看了你二楼和五楼的帖子,我想说两句。如果你一定还要说“你说的这些只是你作为你们都是这个网站同事关系说的话”,我也不跟你争。
    我到合作区看了一下,没有找到你这首词,那我就猜你应该是私下和JOY达成的合作意向并根据约定完成了这首歌的制作,也因此你完全可以与JOY仍然于私下就这首歌进行创作方面的交流与探讨。从你现在的态度看,你们并没有打好合作的基础。引申一下也可以说,你就好像没有对某个“产品”进行深入的了解就买了单,等把东西拿回家发现不对自己胃口,于是要求退换。我们都知道,有些商品可以退换,有些则不可以。那么作编曲制作是不是可退换“商品”呢?我个人觉得不是。同时论坛有偿合作规则第一条写的很清楚,词作者找曲作者合作首先是自愿,然后在充分交流达成共识基础上付费,如果你已经付费是不是可以视为已经满足“交易”条件了呢?对了,我忘了,你大概不受这个游戏规则限制,因为你没有在合作区发词,那么这词合作成功与否、愉快与否就跟论坛没有实际上的关系,所以你要不要“上诉”呢?我们都呼吁明白消费,你是第一次吗?
    看样子哥王朋友也是能写会曲的人,这本身就给合作者设置了更高的要求,按理说这无可厚非,但是如果与人合作采取这样的态度,我觉得在此前提下敢揽您活儿的人不会很多。只有愉快的合作才会产生共赢的作品,这道理也不深吧?
    这个歌值不值两万块,谁也不敢说。但是如果你找人合作之初已经抱定了不卖它几万块就不到位的想法,那也太高看自己的东西了。我们这么多写词的朋友,每天写出来的词都可以汗牛充栋的,而且肯花钱的话,好词烂词大约都可以制作成歌,有那么大把握赚的话,祈求全国人民都当歌星好了。
    啰啰嗦嗦说了这么多,自是都不顺哥王朋友耳,但是既然在这个坛子的这个地方让我赶上了,说几句实话,冒犯之处也只有寄望阁下海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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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楼主| 发表于 2010-6-22 22:46: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joy 于 2010-6-22 23:07 编辑

    在此我向歌王解释下:

    1、并不是我不愿意修改,你说编曲还需要进行一些技术性的处理。我是否可以理解成这样的编曲不太好,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这个确实,这个编曲的确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比如:换真乐器、鼓的节奏安排、弦乐的拓展以及键盘的肢体安排。但是你一定也知道,咱们收制作费是制作“小样”的。不可能做到出版的级别;

    2、你说不按照音乐的条框去限制。当时我在QQ上已经和你解释过了:“不是说用条框限制,在音乐风格以及创造力上这个是随心所欲发挥的,但是在最基本的规则上我想还是不要改变吧”为什么这么说,是因为你提出要求:“从‘放开’开始起高音,到‘了~手’字增高音到最高点突停,四个休止符 然后‘我为失去你把嗓子哭哑----’(四延音 ”那我想请问一下,这首歌是几拍的?如果这样做了,突然多出几个小节,那么我应该把这首歌的节拍如何划分?

    这就是我所解释的音乐的基本规则,所以这点我无法接受,毕竟你花制作费是请我编曲,而不是花了500大元要求我为你作曲加编曲的,希望这样的解释你能明白。

    3、音乐并不是说简单的用Adobe Adition就能重新编辑的,这一点是你在对于音乐制作的理解过于肤浅。如果真按照你所说编辑一下,那么会操作这个软件的人就都能称自己为:音乐人了!

    而且,一旦我接受了你的要求,这就需要在这首歌的工程文件里做编曲上的修改,而不是简单的用Adobe Adition剪切一下,换句话说,如果我为了迎合你的要求,真的用这种方式去修改作品,这才叫做:诈骗消费者!

    4、当时东西做好之后你提出了要求,我已经给你做出解释,你也说:“不改就算了吧!没什么”“没事,就当拿伍佰元来玩”。

    可为什么等歌曲发出来之后你又回这样的帖子呢?如果你对于歌曲的修改要求很坚定,大可以在QQ上和我说,把这样的话发出来,你是怎么想的?还请你给我个解释!

    5、我觉得在某些地方你的想法可能比较单纯。看了你说的这么多话,我是否可以理解成:想通过一首歌换取不成正比的名和利?当然,这个谁都想,但是我想大部分人不会把这样的想法表达的如此直白!你可以说我虚伪,这样一种人类与生俱来的缺点目前我没有好方法改掉。你有吗?

    再说了,如果我真有这种点石成金的本事我凭什么给你做啊?我傻啊我?我自己拿脚写歌词,再写个曲让自己红的发紫行不?

    6、请你不要牵扯到论坛!这件事是你我之间达成的协议,而不是网站在操作!不要学秦始皇,在新中国,没有珠联九族这样的规矩!!!

    7、咱俩之间的事,怎么说都行!但是就目前你这样在论坛埋汰我,我还可能退还制作费吗?当然你有你的说辞,我也有我的说法。我已经把编曲做出来了,先不说你是否接受,但是我付出了我的劳动,谁都没有权利让劳动者的汗水白流!

    按你的想法换个说法就是:你去商场买了一双鞋,回来后觉得不舒服,一定要让商家给改舒服了,要不就退钱!这个道理未免也太霸道了吧?!!!

    8、大津来回帖是站在一个听众和一个音乐人的角度来评论的,而不是像你说的为我开脱!希望你用和气的方式,理智一些面对朋友们善意的回复!

    PS:我是一个粗人,没什么文化,也许说的一些观点刺伤了你的自尊心。甚至一些对于我不太了解的朋友们会产想法。我也很遗憾,但是我必须站出来作出解释,理解万岁!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6-22 23:53:09 | 显示全部楼层
    灰黄老师您好!
    没想到让你们修改一点都怎么难!还转弯抹角的说我霸道不讲道理,还想借此出名,出什么名?到底谁霸道?谁不讲理?真是不可理喻!随便制作一点小样来敷衍了事,还不能提意见不能修改,难道你们一直以来就是以这样的手段来糊弄那些无知的词作者的吗?500元制作出来的还是普通小样,如果是瞎猫碰上死耗子了,把作品卖掉还要收取百分之六十的版费,试问这不是欺诈是什么?网络上掏五百元请人制作一个伴奏加小样人家还不要我的版权,你们可以上 [rl]http://www.5sing.com/[/rl] 去找,多的是,收二百元的都有。
    灰黄大人您说我这首词与这个论坛没有一点关系,别想推脱责任,我可以让你看看有没有关系,这是网址:[rl]http://www.zh-zi.com/viewthread.phptid=10905[/rl] 。试问灰黄老师:如果没有关系joy大人会以论坛的名义和规矩向我收取制作费?我不是看到你们赫赫有名的“音核论坛”这个大字我会找他joy大人?这些我的QQ里有记录,需要时我可以提供。
    既然joy老师说不修改也不退钱,还拉出一大堆理由说我霸道。试问我怎样霸道了?让你修改就霸道了吗?难道你随便乱谱一通哼哼几句就收取伍佰元就不霸道了?现在我也不想和你们多作辩论,最后问joy老师一遍你是修改还是不修改?如果你执意不做修改我将对“音核”进行起诉。我倒是要看看你们是不是能一手遮天,你们之间到底有没有关系你们心里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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