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衰 2019-10-14 0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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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美丽石景山”摄影作品和歌曲主题创作征集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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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市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营造开展“中国梦”学习宣传教育工作良好的文化氛围,按照《关于推动石景山区文化繁荣发展行动方案》要求,根据我区2013年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部署,由区委宣传部和区文联牵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美丽石景山”摄影作品和歌曲主题创作征集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歌曲和摄影的形式反映石景山区的历史文化,生动展现“美丽石景山”的新风貌,集中表现全区上下在坚持科学发展,深化全面转型,加快建设现代化首都新城区中的新变化、新气象,突出体现石景山人民践行“北京精神”,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的价值追求,进一步增强全区人民热爱石景山、建设石景山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石景山区文化的繁荣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石景山区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石景山区文联
三、作品要求
(一 摄影作品创作要求
1、参赛作品要紧紧围绕“美丽石景山”主题进行创作,生动反映石景山区美丽的自然风光、人文景观、生态环境、城市建设和文化魅力等相关内容,体现石景山区居民文化生活的精神风貌,表现和谐社会、人文环境和城市发展与变迁。
2、参赛作品要主题鲜明、题材新颖,具有思想性和较强的艺术感染力。
3、参赛作品形式、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照片格式必须为JPEG/JPG。单幅、组照不限(组照不超过4幅 。摄影作品可做简单的对比度与剪裁处理,不接受经过电脑软件处理的作品或网上下载的照片。
4、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作品,如有抄袭,一经查实取消参赛资格,涉及版权问题,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5、本次参赛所有作品均不退稿,参赛作者需保留作品原稿或原件,以备查用。
(二 歌曲创作要求
1、作品要体现石景山区域特色,凝炼建设美丽石景山区的精神所在,反映时代发展的要求,鼓舞石景山人民干劲,努力成为对外宣传的重要载体。
2、作品须为原创首发,如有抄袭,一经查实取消参赛资格,涉及版权问题,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3、作品类型不限,要求形式多样,内容健康,积极向上;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时代,贴近群众;生动感人。
四、作品征集时间
2013年4月至8月30日。
五、作品报送方式及地址
1、本次活动摄影作品不接受纸质版投稿,每幅(每组 作品需在登记表上填写作品标题、拍摄地点、文字说明及作者姓名、联系方式等,与参赛作品一同发至邮箱:jinleke2008@126.com。联系电话:13331122615 88921675
2、歌曲作者填写登记表后,连同作品一同报送(如有录音小样,欢迎同时报送 。电子邮箱:hjj1969@126.com。联系电话:13701213286 68607213。联系地址:石景山路18号区政府南楼310房间。
3、本次活动由各单位组织集体报送,个人也可直接投稿。
六、作品评选方法及宣传推广
1、由承办单位聘请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对所有作品进行评选。摄影作品和歌曲各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名。来稿作品将择优推荐在《石景山报》、石景山宣传网陆续刊发,获奖结果9月中旬在《石景山报》、石景山宣传网等区属媒体公布,对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作品给予奖励。
2、优秀摄影作品将在全区进行巡展,推荐编入《美丽石景山》摄影画册。
3、对优秀歌曲作品推荐参加我区各类文艺活动,并编入《美丽石景山》丛书。
4、大赛主办方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比赛组委会对参赛作品拥有用于展览和出版的使用权,作品结集出版、媒体宣传不再向作者支付报酬。
望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切实把此次活动列为本单位开展“中国梦”学习宣传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区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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